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荐2021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域协同创新专项(科技援疆计划)项目的函》有关精神,现就征集我省最新的、成熟的、适宜在新疆进行转移转化的科技项目通知如下:

  1.申报单位要求为我省内拥有省部级以上最新(2016年1月1日之后获得)科技成果的科技创新团队等创新主体,且要求所转移的科技成果是成熟的、具备产业化应用基础的,且对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2.科技成果类型为已获得国家认定、具备省部级以上相关证书或奖励证明的专利技术成果,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动植物新品种、科技进步奖等;

  3.请各申报单位填写项目推荐表和项目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1、2),并于2020年9月24日前将相关表格报送我厅,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duwx@kjt.fujian.gov.cn。

  联系人: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 杜文霞

  联系电话:0591-87882339

  附件:1. 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域协同创新专项

  (科技援疆计划)项目推荐表

  2.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域协同创新专项

  (科技援疆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