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为加快培育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发展,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根据《漳州市农业农村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评选2021年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通知》(漳农财〔2021〕6号)文件精神,我局拟推荐近几年来已获得龙海区级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家庭农场示范场参与评选2021年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现将评选要求、评选条件公布(见附件),请符合条件的示范社、示范场在6月15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并报送申报材料(一式3份)。联系人:许毅辉,联系电话:0596-6558317。

附件:《漳州市农业农村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评选2021年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通知》(漳农财〔2021〕6号)             

 漳州市龙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