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漳人社〔2020〕112号)文件要求,区人社局会同税务局、工信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进行初步筛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批初审通过企业名单见附件1,请名单中的企业于2020年11月2日之前向龙文区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经办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1.《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审批表》(附件2);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未组建工会的企业应提供未组建工会说明。填写申请表格时,请务必按照表后的填报说明进行填写,避免由于填写不规范,造成业务无法受理的情况。

龙文区就业服务中心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对企业申请资格进行复核,将符合给予稳岗返还的企业名单和资金数额对外公示,不符合给予稳岗返还的企业将会电话告知。

 

二、不在附件1名单中的企业,若对照《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漳人社〔2020〕112号)中的“企业申请条件”,认为符合申报条件的,可向龙文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失业保险经办窗口直接提交申请材料。

三、联系方式

龙文区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经办窗口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蓝田开发区龙祥北路15号2楼,联系电话:6101016。

 

附件:1、初审符合享受2020年稳岗返还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

      2、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申请稳岗返还审批表

 

 

漳州市龙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