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小学:
为贯彻国家和我省关于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部署,促进人工智能在全省中小学的普及应用,经研究,决定遴选新一批人工智能教育试点学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总结前期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区和试点校做法和经验,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增强示范引领效应,助力我省教育信息化和教育现代化发展,推动数字福建建设迈向“智慧化”新阶段。
二、遴选数量
根据工作需要,拟在全省新增遴选70所左右中小学作为新一批“福建省中小学人工智能试点校”,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主,其中小学30所左右,初中25所左右,高中15所左右。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学校要高度重视教育信息化工作,具有发展人工智能教育明确意愿和规划。
(二)具备较好的信息技术、科学等与人工智能相关学科师资队伍,部分教师具有一定人工智能科普教育经历。
(三)具备适应开展人工智能教育的教学设备、场所等条件。
(四)具备协同参与课程资源开发、科研课题等活动的能力与条件,能够发挥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示范引领作用。
(五)人工智能教育有一定基础的省级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实验校、示范校,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信息化建设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已形成长效机制的优先考虑。普通高中课改基地建设校(含示范建设高中)应结合改革项目积极开展人工智能教育,发挥示范效应,不再列入此次试点学校申报范围。
四、工作安排
(一)遴选程序与名额。各地应根据上述申报条件,组织做好试点学校申报工作。在县(市、区)申报基础上,各设区市(含平潭)教育局组织专家组遴选,按福建省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试点校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数量确定本地推荐学校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我厅。
(二)相关工作要求。各设区市负责审核汇总确定推荐的试点校申报表,形成基本情况报告(含公示情况及推荐学校市级排序),连同有关试点校申报表、汇总表,于2021年5月25日前一并报送我厅基础教育处(纸质材料一式2份,同时发送电子版)。我厅按规定程序遴选确定试点学校名单,组织专家组开展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推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科学规划、推动试点工作落实。组织电教、教研部门专家,并积极争取当地科协、高校专家支持,科学制订本地区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试点校创建方案,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成效。
(二)加强教师培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开展教师人工智能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升教师人工智能技术知识和应用水平。
(三)加强资源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教研和电教部门开展人工智能教育教学研究,探索中小学生人工智能教育规律、实施及评价办法,指导中小学校积极推进人工智能教育。有条件的市、县(区)要组织教研、电教、教学一线教师及相关部门专家,开发合适的人工智能教学资源,为学校开展人工智能教育提供必要支持。
(四)加强经费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协调当地财政、科技等相关部门,支持学校配备人工智能教育所必需的设施设备、教学资源采购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联系人:庄艳,电话:0591-87091362、87850907(传真),电子邮箱: jytjjc@fjsjyt.cn。
附件:1.福建省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试点校推荐名额分配表
2.福建省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试点校申报表
3.福建省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试点校推荐汇总表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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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