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处室、直属单位,省药品监管局:

  为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库在市场监管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监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促进市场监管科技发展,省市场监管局正式发布施行《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闽市监科信〔2020〕1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科技专家库专家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申报要求

  (一)科技专家库申报专家应满足《管理办法》中第二章第五条的“专家基本条件”和《专家委员会分类及要求汇总》(附件2)中“专家具体要求”,并自愿申请入库,服从专家库管理和安排。

  (二)申报专家根据自身优势,按照《专家委员会分类及要求汇总》中“专业分类”,选择一个专家委员会的一个专业,并通过一个专家推荐单位申报,不允许重复申报。因科技专家库系统尚未完成建设,此次专家申报采取纸质形式,将《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科技专家申报推荐表》(附件3)及附件签字后,于2020年6月30日前一式三份送达专家推荐单位。

  (三)专家推荐单位为省市场监管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市场监管系统外专家申报各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单位选择《专家委员会分类及要求汇总》中“主要推荐单位”:其中省属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国企或省属企业专家通过省市场监管局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省药品监管局申报;市县单位或市县区域内科技型上市公司专家根据属地通过所在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申报。市场监管系统内专家根据隶属关系进行申报:省市场监管局直属单位专家通过所在单位申报,市县级技术机构专家通过所在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申报,药品监管系统专家通过省药品监管局申报。

  二、专家推荐程序

  (一)专家推荐单位应做好相关领域专业或辖区内科研院所、高等学校、规模以上企业(国企、省属企业或科技型上市公司为主)及行业协会专家通知和征集工作,进行专家初审和推荐,各专家委员会每个专业推荐专家数不超过4位,且每个专业同一个单位专家不超过2位。

  (二)专家推荐单位于2020年7月15日前将《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科技专家申报推荐表》及附件签章后一式二份、《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4)寄送省市场监管局科技与信息化处,同时发送推荐汇总表电子文档至邮箱fjkjyrzc@qq.com。

  三、专家审核入库

  省市场监管局将根据专家申报推荐情况,进行专家审核和遴选工作,并将入库专家反馈专家推荐单位。科技专家库系统建设完成后(2020—2021年),由专家推荐单位组织在库专家进行信息录入采集工作。专家库专家选取使用和劳务费标准依据《管理办法》中第四章规定。

  科技与信息化处联系人:黄 蓁 0591-87761887

  许祯祥 0591-87761889

  推荐单位材料寄送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47号810室

  附件:1.《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2.《专家委员会分类及要求汇总》

  3.《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科技专家申报推荐表》

  4.《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