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开发区(投资区)农业农村部门:
为深入实施市委“七比一看”竞赛活动,进一步增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我局决定新认定增补一批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企业原则上为县级龙头企业,处于行业领先、有终端产品、有品牌,能明显带动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诚信守法经营,有较强社会责任感,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增补资格。
二、申报条件
企业须符合漳州市农业农村局等11部门印发实施的《漳州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漳农综〔2020〕11号)(简称“市级管理办法”)中所列标准和条件。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申报材料:新申报增补企业需要报送的材料和装订顺序详见《漳州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增补申报材料》(附件1),同时填报《2022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增补申报汇总表》(附件2)。
2021年跳过市级直接认定为省级龙头企业的,仅需填报《2022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增补申报汇总表》,直接认定为市级龙头企业。
(二)县(区)提供材料:1.县级龙头企业认定文件;2.县有关单位审核意见;3.县(区)政府批示意见;4.县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文件;5.2022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增补申报汇总表。
四、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申报企业直接向注册所在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递交申报材料。
(二)县级审核。各县(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市级管理办法》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征求当地发改、财政、商务、林业、海洋渔业、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税务、供销、人行等部门意见后,提出复审意见。
(三)行文上报。拟推荐申报企业报县级政府同意后,由各县(区)农业农村局正式行文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五、有关要求
请各县(区)农业农村局于5月15日前,将市级龙头企业增补申报材料一式1份(原件)报市农业农村局,相关电子材料一并发送。
联系人:刘伟辉 联系方式:18850226377 邮 箱:znwjk@163.com 传 真: 2663350
附件:1.漳州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增补申报材料
2.2022年漳州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增补申报汇总表
漳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16日
附件1
漳州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
增补申报材料
申 报 企 业:(盖章)
申 报 日 期:
增补申报材料要求及装订顺序:
一、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表
二、企业简介。企业成立时间、主要经营业务、发展历程、组织结构、主要成就、发展前景、扶贫贡献等方面(800字以内)。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发展情况介绍。主要内容:一是近2年企业发展态势,如发展趋势、前景等;二是原料生产基地建设情况,如分布、规模、原材料供应量等;三是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如方式、促进增收等;四是为农户提供农业生产经营服务情况,如提供生产资料、作业服务、技术指导等方面。
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2021年度无保留意见且网上备案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有关会计报表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骑缝章,或在每页盖章。
六、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出具的企业带动农户情况。说明2020-2021年企业带动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户数、带动农户增收数等情况。
七、其他附件材料。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品牌建设、荣誉专利等。
注:企业提供的纸质材料如果是复制件,应在复制件各页面加盖企业公章,或在材料上加盖骑缝章,确保上报的复制件与原件一致。企业材料请按A4规格胶装成册。
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表 | |||||||
企业名称(盖章) | |||||||
企业社会统一机构代码证号 | |||||||
所有制类型 | 企业类型 | ||||||
所属行业 | 企业地址 | ||||||
法人代表及联系电话 | 联系人姓名、手机 | ||||||
是否上市 | 上市时间 | 上市地点 | 累计融资金额(亿元) | ||||
企业主营业务和主营产品 | |||||||
项目 | 单位 | 代号 | 2020年 | 2021年 | |||
一、企业经营情况 | |||||||
1.资产总额 | 万元 | 1 | |||||
其中:固定资产 | 万元 | 2 | |||||
2.期末贷款余额 | 万元 | 3 | |||||
3.企业资产负债率 | % | 4 | |||||
4.企业年销售收入或交易额 | 万元 | 5 | |||||
其中:农产品销售收入 | 万元 | 6 | |||||
5.农产品占销售收入的比例 | % | 7 | |||||
6.上交税金 | 万元 | 8 | |||||
7.税后利润(万元) | 万元 | 9 | |||||
8.资产报酬率(%) | % | 10 | |||||
9.主营产品产销率(%) | % | 11 | |||||
二、基地情况 | 12 | ||||||
1.自建种养基地面积 | 亩 | 13 | |||||
2.订单种养基地面积 | 亩 | 14 | |||||
3.自建基地养殖畜禽数量 | 头/只 | 15 | |||||
4.订单基地养殖畜禽数量 | 头/只 | 16 | |||||
5.自建基地提供的主要原料货值 | 万元 | 17 | |||||
6.通过订单基地采购主要原料的金额 | 万元 | 18 | |||||
7.通过其他方式采购主要原料的金额 | 万元 | 19 | |||||
8.基地采购原材料占所需原料的 | % | 20 | |||||
三、带动农户情况 | 21 | ||||||
1.签约带动合作社数量 | 个 | 22 | |||||
2.签约带动家庭农场数量 | 个 | 23 | |||||
3.带动农户数 | 户 | 24 | |||||
其中:(1)合同订单方式 | 户 | 25 | |||||
(2)合作方式 | 户 | 26 | |||||
(3)股份分红方式 | 户 | 27 | |||||
(4)其他方式 | 户 | 28 | |||||
四、企业竞争力 | 29 | ||||||
1.是否获得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认证 | —— | 30 | |||||
2.是否获得三品一标 | —— | 31 | |||||
3.是否纳入省级质量可追溯系统 | —— | 32 | |||||
4.是否实行一品一码 | —— | 33 |
填表说明:
1.数据要求。企业应根据年度审计报告填写本表中涉及的资产、收入、利润等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2.企业类型。根据企业主营业务情况,选择生产加工型、市场流通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电商企业中的一个。
3.所属行业。以主营农产品或所用原材料归类,指茶叶、粮油、水果、蔬菜、水产、林竹、畜禽、食用菌、花卉苗木、中药材、生物质利用、种业和其他。
4.主营产品名称。指企业生产、加工、流通农产品的具体名称,如生猪、鸡蛋、蔬菜、冷鲜肉、果汁、酒精、中成药、方便面、饲料、液态奶、奶粉、种子、对虾、鳗鱼等。
5.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60%,〔代号4=(期末负债总额(审计报告)/代号1)*100%〕。
6.主要指标要求。总资产、固定资产和年销售收入分别不得低于2500万元、1000万元和2000万元,种业企业、台资企业、原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可在规定标准上降低20%。
7.资产报酬率不得低于现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现在是3.7%),〔代号10=(代号8+代号9)/代号1*100%〕。
8.原材料占比一般不得低于70%,〔代号20=(代号17+代号18)/(代号17+代号18+代号19)*100%〕。
9.带动的农户总数量应与证明材料显示的数量一致,其他方式带动的请注明方式,〔代号24=代号25+代号26+代号27+代号28〕。
10.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获得出口备案,建有专门研发机构,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荣誉,通过ISO9000、HACCP等质量认证的,请附复印件。
11.集团公司提供的材料应尽可能地反映整个集团全貌和主要实业、主要地域的情况。上报材料时使用的企业名称及企业公章,应与企业营业执照一致。
附件2
2022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增补申报汇总表 | ||||||||||||||||||||||||
填报单位(盖章)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点 | 行业 | 机构代码证号 | 主营业务 | 企业法人、联系人及电话 | 年份 | 主营产品占销售收入的总收入的% | 期末贷款余额(万元) | 企业资产负债率% | 资产总额(亿元) | 其中:固定资产(亿元) | 年销售收入(亿元) | 上交税金(万元) | 税后利润(万元) | 资产报酬率% | 主营产品产销率% | 自建基地和(或)订单基地情况 | 带动农户 | |||||
所在地 | 面积或饲养量 | 直接采购原料(万元) | 占所需原料的% | |||||||||||||||||||||
〉70% | —— | 〈60% | —— | —— | 〉3.7% | 〉90% | 〉70% | |||||||||||||||||
1 | 2020年 | |||||||||||||||||||||||
2021年 | ||||||||||||||||||||||||
2 | 2020年 | |||||||||||||||||||||||
2021年 | ||||||||||||||||||||||||
¼¼ | ||||||||||||||||||||||||
注:企业地址要注明**县**镇(乡、街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