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日前2021年省级电商促进发展资金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本次资金申报主要从鼓励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拓展市场和促进电商快递协调发展两方面进行扶持。

据悉,针对“鼓励利用电子商务拓展市场”方面,对2020年4月-12月利用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自营平台实现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超过7500万元或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超过2500万元的企业,将给予最高80万元的奖励;为促进乡村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对平和、诏安、云霄三个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按申报条件50%执行。针对“促进电商快递协调发展”方面,快递企业在2020年快递业务量超过1000万件,服务开展电商业务的企业客户数(快递发件量超过5万件)不少于10家,按照快递业务量每200万件给予不超过5万元、单家企业最高50万元的奖励。

 

 

 

 

 

 

什么样的企业可以申报?

在漳州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漳州市登记注册的快递企业分支机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账证健全、依法纳税、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申报截止日之前未在“信用中国(福建)”网站上查询到黑名单记录。

如何申报?

各地企业于2021年4月2日前向所在地商务和财政部门提交申请,经过初审后上报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审核:最后经过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确定扶持项目,并通过互联网等媒介向社会公示。

附件:申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