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经发局(经贸办):
根据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20〕3号)和漳州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企业融资“白名单”制度的通知》(漳中小企业办〔2020〕2号)精神,经研究,现就做好申报2021年企业融资“白名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在本市工商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的界定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2011〕300号)执行),
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政策、金融政策及行业管理规定,未发生安
全生产事故且未依法被列入失信名单,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或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省级以上资格。
(二)2019年或2020年在本市范围内实际缴纳税收100万元以上 (提供完税资料)。
(三)企业税收连续两年增长10%以上 (提供近三年完税资料)。
二、申报流程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组织辖区内企业自愿申报,根据企业申报的信用丶征信、信用承诺及上述符合性材料进行综合认定,确定推荐的企业融资“白名单”,于1月15日前正式行文报送市工信局(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一并发送)。
(二)市工信局经审核,确定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企业融资“白名单”并给予发布。
附件:“白名单”中小微企业申报汇总表(点此下载)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