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财政局,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经发局(经贸办)、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发挥漳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扶持和引导作用,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省政府进一步支持全省中小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实施意见 》(漳政综〔2019〕5号)、《漳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漳工信中小〔2020〕12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20年度漳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专项资金支持重点

支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创业创新、新产品开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二、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型标准,在漳州市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规范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连续经营2年以上,项目类企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优先支持已经省级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当年无不良、社会诚信记录;有较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2、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发展导向,项目实施期为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企业在实施期内购买生产设备或先进技术投资额达到50万元以上,购买的生产设备和先进技术已到位并投入生产,产生效益。服务平台在实施期内购置服务软件或服务支出金额达20万元以上。

三、申报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1、2020年度漳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目资金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说明,包括经营范围、主要产品、生产技术、职工人数及发展前景等;

4、企业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

5、2019年度完税证明原件;

6、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内容,主要设备、工程、技术方案,生产工艺流程及装备水平,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形象进度及预期效益等,篇幅要求精炼);

7、企业购置设备(技术)汇总表(附件2)及发票复印件;

8、企业信用情况说明(企业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并打印信息);

9、真实性声明函(见附件3,需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支持范围

(一)促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重点支持我市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发展“专精特新”技术及产品,加强与大企业协作配套,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二)推进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支持涉及中小企业生产、销售等过程所需的检验检测等各种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引导和聚集社会资源,加强和改善中小企业创业、创新、融资服务、管理咨询、公共服务网络平台、信息服务、人才培养、市场开拓等服务。

五、支持标准

对企业在项目实施期限内购买生产性设备和先进技术,按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对服务平台按实施期内实际发生的购置服务软件或服务支出金额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不超过15万元。

六、项目申报审核程序

1、市直申报单位直接向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申报。

2、各县(市、区)工信(经发)局、财政局负责组织本辖区范围内项目资金的申报工作,对申报单位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申报单位的信用状况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并盖章确认,审核汇总后填写《2020年度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并正式行文上报(市直单位由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上报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

3、每个县(市、区)、开发(投资)区原则上推荐企业类项目数不超过2个,芗城区、龙文区除外。同一企业不在2个年度连续推荐。

4、申报单位可以登陆漳州市工信局网站的通知公告栏(www.gxj.zhangzhou.gov.cn)下载本通知的文件及相关附件。申报材料统一采用A4纸打(复)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工信部门2份、财政部门1份,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确保与原件一致),并提交相应电子文档。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25日。

七、联系方式

1、市工信局

中小企业科  薛小明  0596-2037635

2、市财政局

企业科      吴伟鸿  0596-2039259

 

 

附件:1、2020年度漳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目资金申请表;

      2、企业购置设备(技术)汇总表;

      3、真实性声明函;

      4、2020年度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点此下载相关附件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漳州市财政局

                               2020年8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