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海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龙政综〔2015〕197号)和《龙海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分配管理细则的通知》(龙政综〔2015〕196号)规定,凡符合租金补贴条件的对象均可提出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租金补贴准入条件为:

(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

1.具有市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且满3周年以上;

2.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人均年收入低于22680元,人均财产低于45360元;

4.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5.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赡养或抚养关系。

(二)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个人(未婚或离婚但婚生子女归对方抚养的个人):

1.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 

2.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年满18周岁以上的低保人员、残联部门认定的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不受此限)。 

二、凡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对象,可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并领取表格(有工作单位的须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申请后在受理的时限内报送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也可上网下载申请表格,以A4纸张正反两面打印。详情请登陆龙海市人民政府网(www.longhai.gov.cn)公示公告栏查询

 

三、受理申请时限: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咨询联系电话:龙海市民政局  6552346

龙海市住房保障办6483965

 

龙海市民政局                 龙海市住房保障办

2020年12月21日  

龙海市区2020年度租金补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