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相关企业、农业经营主体,镇直有关所站:
为支持和发展壮大优势农业产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切实做好龙海市东园镇2020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制定的《2020年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实施方案》(闽财农指[2020]65号)及龙海市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园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龙农产办[2020]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东园镇实际,特制定本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区域范围
经国家农业农村部批准,东园镇为2020年全国农业产业强镇示范镇,此次申报的项目实施区域为东园镇辖区范围。
二、主要扶持内容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东园镇区域内蔬菜主导产业的生产、加工、销售相关项目建设,按照“补短板、提水平”要求,推进全产业链发展。重点扶持标准化示范基地、种苗繁育基地建设,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设施设备,科技研发设施设备,仓储冷链物流设施设备,镇区农产品物流中心建设,电子商务平台、农产品展示中心建设,农业品牌宣传推介,农业“五新”推广培训,第三方购买服务等项目。
三、补助对象及条件
项目申报主体为涉农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具有法人资格的农业经营主体。
专资金项资金原则上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由企业承担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带动三倍社会资本投入,即中央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四分之一。其它经营主体(如农民经济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要带动二倍社会资本投入,即中央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三分之一。由东园镇人民政府承担实施的公共服务、购买第三方服务等项目投入可根据实际投资额进行补助。
同一项目建设内容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不得重复补助。严禁将中央资金用于兴建楼堂馆所或变相搞房地产开发;扶持项目不得超出镇域范围和批复的主导产业;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已有普惠性政策渠道支持的建设内容(如农机购置补贴、农田建设、大型水利)、一次性消耗性支出(如肥料农药等投入品)原则上不得列入补贴范围。
四、申报程序
(一)材料受理。项目实施单位按要求编制申报材料,于2020年12月30日前送至东园镇人民政府农经中心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初审。由镇农业产业强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对申报单位及其申报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内容包括申报单位基础条件、申报内容真实性、项目建设方案可行性、绩效目标科学性等。
(三)审核推荐。根据初审结果和意见,由镇农业产业强镇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初步扶持项目名单,并报东园镇人民政府审核。东园镇人民政府将按照公平、竞争、规范的原则进行筛选,并在政府网络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批复实施。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补助方案,报市农业产业强镇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批。
五、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2、工商营业执照;
3、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附农产品原料采购、商品销售结算清单);
4、土地使用权属证明;
5、项目用地审批材料(设施农用地备案情况、不动产权证);
6、项目区位示意图;
7、项目工程建设平面规划图;
8、单项工程明细(设备购置清单);
9、项目工程概算
10、带动农民增产增收有效证明、近年来获得的有关荣誉证书等。
11、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见附件2);
申报单位须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完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申报单位未按要求完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而无法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由申报单位承担;所有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一式3份,按照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同时将项目材料电子文本打包后发送至邮箱:dyznongye@163.com。
项目申报审核后,申报单位提供工程预算、项目工程建设构造设计图。
项目开工前,有基建项目的申报单位要向主管部门提交开工报告申请。
六、项目管理、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监督检查
(一)项目管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调整或终止实施计划,如因特殊原因需延长项目实施时间或变更项目内容的,需经龙海市农业农村局审批同意,并报龙海市财政局备案。
(二)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项目完成后,申报单位提供工程决算等完整、综合的验收材料。验收合格后,镇政府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给予财政资金补助。
(三)监督检查
项目建设单位要自觉接受审计、财政、农业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相关资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严格按照批准的使用范围安排使用资金,使用中涉及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的,按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规定执行。
附件:1.东园镇2020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2.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东园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6日
附件1
2020年东园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格式)
项 目 名 称:
项目实施单位(签章):
项目所在乡镇(盖章):
项目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邮编 | ||||||
单位属性(相应栏打勾) | □龙头企业(○国家级○省级○市级○其他) □农民专业合作社 □专业大户 □家庭农场 □其他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
负责人姓名 | 电话 | 手机 | |||||
联系人:姓名、电话、Email | |||||||
单位概况 | (限300字) | ||||||
所获(政府、部门)荣誉情况 | |||||||
备 注 |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 ||||
2.项目属性 | ○新建 ○扩建 ○改建 ○其他 | |||
3.建设地点 | 镇/乡 村 | 4.项目总投资(万元) | ||
5.补助环节相关投资(万元) | 6.申请省级补助金额(万元) | |||
7.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另附:项目现状图、工程布局图、单项工程量清单等 | |||
8.补助环节相关投资估算(万元) | 项目预算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
①…… | ||||
②…… | ||||
③…… | ||||
④…… | ||||
…… | ||||
…… | ||||
9.项目预计成效(限300字) | ①经济效益: ②社会效益: ③生态效益: | |||
10.项目实施单位及负责人签署意见 | 本单位对以上申报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项目实施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注:1.“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是指符合申报指南“扶持内容”的当年1月1日以来的建设内容及规模。
2.“总投资”是指包括已投资(如扩建项目)和将要投资的。
3.“补助环节相关投资”是指符合申报指南“扶持内容”的项目建设当年以来新增投资,跟“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相衔接。
附件2
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建设项目,项目申报主体为××××××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总投资××××万元,除上级补助资金外,其余建设资金由我单位自筹解决,并保证及时筹措到位,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我单位承诺:
1.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管理要求,据实提供;
2.本项目申报的实施内容,未享受过财政补助、补贴;
3.专项资金将按规定和批准使用范围使用;
4.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违约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项目申报单位(盖章):
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