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建2020 11 

高新区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建筑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漳高管〔2017〕34号)文件精神,我区将兑现区属符合条件的建筑企业奖励。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申报条件和材料

申报单位必须满足以下基本申报条件:

1.工商注册地和税收征管关系在漳州高新区直管园区(即圆山新城和靖城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实行统一核算,并在本区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独立法人建筑施工企业。

2.符合国家和省、市、区产业发展政策。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经营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承诺在我区经营期限不少于五年。

申报单位须提供的基本申报材料

1.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2. 2019年度高新区建筑企业奖励(补助)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

3.企业自迁入我区之日起5年内不迁出我区承诺书(详见附件2)。

4.其它相关凭证。(根据企业申请的奖项提供相应材料)

二、专项资金奖励和补助内容及标准

根据漳高管〔2017〕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每家企业最高可申请的奖励金额不超过2019年在高新区的纳税贡献,具体标准如下:

(一)总部经济扶持奖励

申报条件及奖励金额: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将总部注册在我区,按以下标准奖励:

1)具备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每家给予奖励最高400万元,具备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每家给予奖励最高300万元,具备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每家给予奖励最高200万元。

2)具备一级(含)以上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每家给予奖励最高100万元,具备二级以上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每家给予奖励最高50万元。

以上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一级的奖励,且同一级别的不同类别的资质不给予重复奖励。

(二)办公用房租金补贴

申报条件及补贴金额:

二级(含)以上的总承包企业和二级(含)以上专业承包企业,每年给予补贴最高10万元。

(三)建筑业产值纳税奖励

申报条件及奖励金额

本区施工企业年统计产值10亿元且纳税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奖励50万元;年统计产值每增加10亿元且纳税每增加800万元的,奖励金额增加30万元。

(四)企业晋级奖励

申报条件及奖励金额:

对本区建筑业企业晋升资质等级给予奖励:总承包企业,每晋升一级奖励最高100万元;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的企业(不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接核定的与总承包相配套同等级的专业承包资质,下同),每晋升一级奖励最高50万元。同一企业内各级别不同类别的资质晋升,不给予重复奖励。

(五)争创优质工程奖励

申报条件及奖励金额:

给予2019年承建获奖工程的企业奖励:荣获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每项奖励最高100万元;荣获华东地区优质工程的,每项奖励最高50万元;荣获华东片区优质样板工程的,每项奖励最高20万元;获省优质工程的,每项奖励最高20万元;获省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每项奖励最高10万元,获漳州市优质工程、标准化示范工地的,每项奖励最高5万元。对同一项目获多项奖的按最高奖给予奖励,不重复奖励。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各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向高新区建设局提出申请。申报材料统一用电子版填写打印,一式3份,加盖边缝骑缝章;所有复印件均需写“与原件一致”,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请于2020年6月19日前上报高新区建设局。

 (三)在专项资金申请和使用过程中,如存在弄虚作假、

挪用截留、挤占资金的行为,高新区建设局和财政局除有权追回已拨付的款项并取消该单位以后年度申请资金资格外,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联系电话:0596- 6628937   

  单位地址:漳州高新区众创园行政大楼2楼建工科

附件:1.2019年度高新区建筑企业奖励(补助)资金申请表

2.承诺书

 

  漳州高新区建设局        漳州高新区财政局 2020年6月15日

 

 

 

 

 

附件1

 

2019年度高新区建筑企业

奖励(补助)资金申请表

 

 

 

 

申请单位:

(签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申请日期:

 

 

 

 

          

漳州高新区建设局

2020年制

申请单位

名称

 

迁入时间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办公地址

 

电子邮件

 

法人代表

姓名

 

联系电话

 

主要负责人

姓名

 

职务

 

手机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019年产值

 

总承包资质

 

专业承包资质

 

2019年在高新区缴纳税额(万元)

增值税

 

企业

所得税

 

申请资金项目

申请金额(万元)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须加盖公章)

总部经济

 

 

租金补贴

 

2019年在高新区办公用房租赁合同(须体现面积、租金和租期)和租房发票复印件

企业产值纳税

 

 

企业晋级

 

晋升前后资质项名称、等级、审批时间、批准文号等。

企业创优

 

获得相关奖项的文件复印件

合计:

 

 

申请单位

以上报送信息及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

时   间:     

区市场监管分局

该企业 □是 / □不是 工商注册地在本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单位:(盖章)       时   间:  

区税务局

该企业税收征管关系□在 / □不在本区内,实行统一核算,

□在 / □不在本区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其2019年度在本区缴纳的增值税    万元,所得税    万元,合计纳税     万元(其中高新区区级收入为     万元)。

单位:(盖章)       时   间:     

区建设局

该企业2019年度可享受奖励和补助项目和金额分别为:

① 总部经济    万元;②租金补贴    万元;③企业产值

纳税     万元;④企业晋级    万元;⑤企业创优    万元。合计奖励和补助:       万元

单位:(盖章)       时   间:     

区财政局

同意给予该企业2019年度奖励和补助合计      万元。

单位:(盖章)       时   间:    

附件2

承诺书

 

漳州高新区建设局、财政局:   

本公司郑重承诺,自         日迁入高新区起,五年内工商注册地、施工资质不迁出高新区,且不改变在高新区的纳税义务。

 

 

 

  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

 

  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