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
2020年度漳州市重点科技服务机构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贯彻国家、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进一步加快漳州科技服务业发展,建设一批服务能力突出、商业模式先进、专业特色鲜明、辐射带动作用强的科技服务机构,结合《漳州市重点科技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现将2020年重点科技服务机构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备案的专利代理事务所或其它分支机构。
2.专业化技术服务机构。具体包括: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标准认证、计量服务、专业化设计、建筑设计(建筑设计机构需提供研发投入报表)服务等机构。
3.科技推广相关服务机构。具体包括:科技推广与创业孵化服务、科技中介服务、技术转移服务、科技法律及相关服务等机构。
4.科技信息服务机构。具体包括:为科技活动提供的信息传输科技服务、互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机构。
5.科技金融服务机构。具体包括:为科技活动提供货币金融科技服务、资本投资科技服务、保险科技服务、其他科技金融服务等机构。
6.科技普及和宣传教育服务机构。具体包括:科普服务、科技出版服务、科技教育服务等机构。
7.综合科技服务机构。具体包括:科技管理服务、科技咨询与调查服务、职业中介科技服务、其他综合科技服务等机构。
二、申报条件
1.依法设立,在漳州市范围内注册,运营1年以上(含1年)的独立法人单位,财务收支状况良好,经营服务规范;
2.上年度(2019年度)科技服务收入30万元以上。
3.有健全的人才队伍和服务设施。机构有与其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人员不少于5名,其中专职人员比例不低于50%,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不低于50%;有执业资格要求的,执业资格的人员应占机构人员总数的20%以上。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50平米以上(含50平米),有必要的服务设施和仪器设备;
4.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三、认定流程
1.填报
申请单位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后,经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科技主管部门)核实推荐,报送漳州市科学技术局。
2.审核
漳州市科学技术局按照管理要求进行评估审核,拟认定的市级重点科技服务机构经公示无异议后给予认定。
四、其他有关事项
请各申报单位于7月30日前,将一式三份胶装的申报材料报送纳税所在地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于8月13至14日将推荐函及申报材料报送市科学技术局成果转化与对外合作科。
联系人:谢柳艺
电 话:0596-2933613
邮 箱:zzkjcg@126.com
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