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财政局,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经发局(经贸办)、财政局,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经发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漳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大抓工业、抓大工业”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漳委发[2019]12号)要求,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抓紧做好政策奖励申报和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由企业自主申报,市直有关单位审核汇总,财政部门监督和兑现。

(二)申报企业注册地在芗城、龙文区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其它县(市)、开发区可参照出台具体申报办法。

(三)市直各责任单位负责各自条款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报市工信局汇总,统一兑现奖励资金。

(四)其它县(市)、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兑现落实情况于每年底前报送市工信局、财政局。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本政策奖励资金按季度进行申报和兑现。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属地原则向辖区兑现奖励责任单位申报,芗城区、龙文区完成初审并报市级审核。

1、兑现奖励时限范围为2019年的,申报时间截至2020年6月底;

2、兑现奖励时限范围为2020年第一、二季度的,申报时间截至7月底;

3、2020年第三季度起,每季度第一个月底前对上季度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

(二)申报材料。企业除提交具体奖励事项的申报材料外,均需提供以下基本材料:1.兑现奖励申报表(见附件2);2.申报事项书面说明;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当年度纳税情况证明(需注明分税种明细,企业申请参展奖励和免费检测无需提交纳税证明);5.企业信用情况说明(企业可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打印相应信息);6.真实性承诺函。申报材料一式3份,并提交相应电子文档。

三、相关事项

(一)除文件规定需提供的材料外,申报受理单位可根据需要通知企业补充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涉及需要财审或专审的事项,统一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二)符合本文件规定并同时符合本市其他同类扶持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予以奖补(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件:1、《“大抓工业、抓大工业”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奖励政策申报指南;(点此下载

      2、兑现“行动计划”奖励政策申请表。(点此下载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漳州市财政局

                             2020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